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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早上6點多就起床了
因為要下殺苗栗去聚會
回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
吃吃喝喝看看電視的一下就已經十二點多了
半夜又被個女人吵醒
要我買宵夜過去!
重點來囉...
我並不是她男朋友!
她有男友耶,幹嘛不叫她男友送啊?
後來叫她乾脆去找阿旺吃報廢的
她也拒絕了,女人真是難搞...
接到電話的時候整個就是想睡
自己到底說了什麼也沒啥印象
只記得她說...
因為我沒錢啊,所以才叫你去買吃的...
啥?!
沒錢找我幹嘛?!
我又不是妳的提款機,重點不在有沒有錢
而是妳根本是打錯電話吧...???
應該打給妳男朋友,而不是打給你朋友...
雖然偶爾是可以請朋友吃宵夜啦
不過昨晚累翻了,睡覺皇帝大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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